近年來犯罪更兇惡化、智能化,對這種治安狀態,將來會演變到如何,我們應事先準備,所以警察方面,請處長考慮幾點:一、現在警察的數量,可否提高為一千二百名至一千五百名老百姓一個警察,以減少的經費,來改善警察的待遇,使其安心服務,發揮其技能;二、現在的警察訓練機構,是否可以應付?訓練一定要長期的 ,現在警察教育期間,是否可以延長?現在的督察是以找毛病為目的,應該要在執行職務上予以輔導,現在教育制度,是否可以應付,是否應予改善;三、警察業務我希望縮少,集中於刑事警察,及有關保安業務,重點集中在破案,這點不知處長高見如何?四、現在的犯罪,天天變為智能化,我建議對警察要科學化,未知處長 意見如何?五、現在有人說警察辦案的程序很慢,是否可以現在警察局辦司法警察的部份,人材下鄉,強化分局,發生案子是否可以由分局直接送到檢察署;對其他方面我再請教幾點:一、現在警民協會的組織,受警察的監督,但向非會員勒索收錢,這種警民協會是否可以廢止;二、我的意見是在山地主要地區成立警備隊,由 平地警察局直接指揮,似乎較為妥善,不須與平地一樣設立分局,是否可以這樣辦理;三、高級警察官的問題,我認為高級警察,可以與一般行政官交流,以便體驗別的行政機關實際事物,是否可以這樣辦。